传媒学院(新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来源:传媒学院发布时间:2024-12-17浏览次数:10

传媒学院(新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

    

20241125日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研究,现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制定如下,报教务处审核:

 

一、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长:汪海燕 杨华

副组长:席晓勇马成鸣

  员:赵丽瑾 石培龙 庄金玉 李  莉 赵 

张丽华 赵  洋 芦  珊 巩周明 唐圆鑫

二、申请转出、转入的名额分配

(一)转出名额

2024年申请转出人数不足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 40%的,学院须全部同意申请学生的转出申请。申请转出人数超过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 40%的,学院同意转出人数不低于本专业当年实际招生人数的 40%。学院依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学生是否取得转出资格。

(二)转入名额及专业限制

我院接受转入的学生人数不超过转专业启动时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一年级在籍学生人数的40%

对转入学生高考选考科目没有要求。

三、申请转出、转入考核办法

(一)转出考核办法

1.我院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学生一年级第一学期(秋季学期)为提出转专业申请具体学期。每位同学限报1个专业。

2.学院依据申请学生第一学期学业成绩绩点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学生是否取得转出资格。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按照国家或者学校招生规定对转专业有禁止性或限制 性规定的,如艺体类学生、各类协议生(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 小学全科型教师等)、中外合作办学类、专升本、基地班、三校生 等有特殊要求和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已有转学经历的;

3)曾按照转专业程序转过专业者;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或保留入学资格状态者;

5)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的;

6)其他不适合转专业的情形;

7)学校文件中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3.特殊类型学生转专业

1)学生休学、停学后复学,因特殊原因学校无学生所学原专业的,可在相关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转专业;

2)参军退伍学生和休学创业的学生复学时,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二)转入考核办法和考核内容

1.考核办法

成立专业考核小组,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核基本内容:

1)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行为举止、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

2)专业素质和能力:专业学习成绩及综合应用能力及专业发展潜力,包括对所转入专业的了解以及转入专业知识面试等;

3)特长和创新能力(加分项,非必要条件):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其他作品;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如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等)、四级成绩单或其它证明材料等(面试当天,这些材料需带原件)。

4)录取原则:按照课程成绩平均分*50%+面试成绩*50%的原则进行排名,择优录取。应征入伍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只要面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

四、学院其他补充说明

1)学生在转专业前应对拟转入专业进行全面了解,慎重提出转专业申请,已经批准转专业,不得变更。

2)学生转专业后由转入学院编入同级学习。转入学生已有学分按课程性质和课程内容相近程度进行学分转换,其他课程按人才培养方案要求修读。

传媒学院(新闻学院)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