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新闻学院)班级学生助理辅导员制度
(2019年11月1日起试行)
班级是学校的细胞,建设好班集体有利于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良好校风学风的形成。班级学生助理辅导员是指兼职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高年级本科生,他们是辅导员队伍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的实施者、组织者和指导者,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知心朋友。在班级管理中起桥梁纽带、学习辅导、生活向导、示范激励的作用。
一、学生助理辅导员配备
学院给每一个班级配备1名学生助理辅导员,学生助理辅导员原则上由同专业高一级班级团支部书记担任,也可由院团委指定学生干部或党员担任。
二、学生助理辅导员工作职责
1、关心所带班级学生的学习状况,帮助同学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严格学习纪律,树立良好的学习风气,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
2、引导所带班级学生树立专业意识,帮助他们建立专业认同感、归属感和自豪感,对学生所学专业及研修课程、学分制等给予一定指导。
3、积极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活动,开展学术科技、文艺活动,指导学生积极参加专业性学习竞赛,资格认证考试,创业计划大赛及其他各类竞赛活动。
4、指导班团委换届及班干部开展工作,开展创建优秀班集体活动。每一个月至少召开1次班会。
5、协助辅导员做好团员“推优入党”及党员的培养、教育、发展和考核工作,做好奖、贷、助、补等日常管理工作,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考核工作。
6、深入学生宿舍,掌握班级学生的基本情况、思想动态、心理问题、学习表现、生活现状等。发现擅自使用大功率电器、赌博、通宵上网、夜不归宿、酗酒等违纪行为,应及时制止,给予批评教育,并及时上报学院。指导所带班级学生开展宿舍文化建设,每月走访学生寝室至少1次。
7、关心和帮助心理困惑、学业困难、生活困难学生,引导他们树立自强、自立、自信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8、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将工作的内容、时间、目的、效果作简要记录,保存工作资料。
三、学生助理辅导员管理
1、学生助理辅导员由学院聘任,纳入学生干部管理序列。
2、对聘任期内违反学院规章制度,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表现不佳,未能履行规定工作职责或考核为不合格的学生助理辅导员,学院可以解除其学生助理辅导员职务。
3、学院每年评选“优秀学生助理辅导员”,进行表彰奖励。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