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确保新闻宣传工作主动、及时、准确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院官微、网站的新闻发布工作要坚持政治性、导向性、新闻性、实效性原则;所有平台新闻发布要严格审核把关制度,认真填写网站发布信息审核表,未经主管领导审核,任何人不得随意发布新闻、视频、音频、图片等信息。
二、各类新闻稿件(含视频、图片等)审核流程
1.重大活动、会议新闻稿件的审核
国家、省上及校外单位活动新闻稿件以及校领导参加学院重大活动的新闻稿件,由院团委新闻中心安排采写,新闻中心三审后,报团委书记审稿,审稿后报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核,审核完成后由主管新闻工作院领导审签发布。重要内容经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审核后发布。同时,此类稿件要注意按照上级的要求,完成报批手续。
2.党建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
学院党建活动新闻稿件,由院团委新闻中心安排采写,新闻中心三审后,报团委书记或辅导员审核,经学院党委书记审核后,再由主管新闻工作院领导审签发布。
3.学术报告等科研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
学术报告(讲座)新闻稿件,由报告(讲座)主持人负责安排采写并提供照片,由报告(讲座)主持人审核后,报科研秘书审稿,审稿后报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核,审核完成后由主管新闻工作院领导审签发布。
4.教学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
教学类活动新闻稿件,由教务秘书负责安排采写并提供照片,由教务秘书审核后,报业务主管院领导审核,审核完成后由主管新闻工作院领导审签发布。
5.其他活动及团学活动新闻稿件的审核
学院其他各类活动及团学活动新闻稿件,由院团委新闻中心安排采写,新闻中心三审后,报团委书记或辅导员审稿,审稿后由主管新闻工作院领导审签发布。
三、新闻稿件审签后的最终版可作为新闻通稿供各媒体采用。
四、所有人员要强化政治意识,提升新闻业务能力,尽职尽责,力求少出错、不出错,保证新闻质量。要求新闻一般当天推送官微,次日发布网页。有特别要求的,当日发布。需要报送学校及上级部门的,同时报送。
五、对于因工作不力或失误、延误而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此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团委新闻中心内部管理制度按照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