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团委、学生会值班奖惩制度(试行)

来源:传媒学院发布时间:2020-01-06浏览次数:420

一、值班制度

1、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2、值班调换: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因特殊原因须临时调换值班日期,需提前1天向团委老师或办公室负责人请示,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换,调班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并在值班记录本上注明。

3、值班要求:

1)值班的学生干部必须准时到岗,并做好个人值班记录;团委、学生会将对值班情况进行督查。

2)值班人员应打扫办公室卫生,勤倒垃圾,保持团委、学生会办公室清洁;收发和整理报纸、文件及信件,负责接纳来访,并作好记录,传达上级指示,协助各部门当天工作;遇突发事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团委老师或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最后由值班人员完成值班记录并签字。

 

3)值班有专门的《值班记录本》,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重要事件应在做好记录的同报告团委老师。如有记录不明造成的工作延误、失误,将追究值班人员责任。

4)值班人员应礼貌待人、文明工作,不得在办公室内大声喧哗及打闹,时刻保持我院学生工作系统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奖惩制度

本学年团委、学生会将实行淘汰制。淘汰不做事、存在消极思想、做事不认真的成员,保证团委学生会成员积极向上、求真务实。

1、凡出现以下情况者,将不再考虑评奖评优(具体处理视情况而定)

(旷班:未及时和团委老师与办公室负责人请假视为旷班)

1)旷班一次者予以传媒学院团委、学生会当周的通报批评并进行公示

2)旷班两次者予以通报并写检查

3)旷班三次者给予警告

4)旷班五次及以上者撤销传媒学院团委、学生会职务

2、值班表现将作为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日常活动考勤

1、无故不参加活动一次的给予通报批评处理

2、无故不参加活动三次的给予警告批评处理

3、无故不参加活动五次的直接撤销团委、学生会职务

4、活动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需经过团委老师和办公室负责人的请假

5、办公室签到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偏袒:按照活动规定时间进行签到(办公室签到人员存在偏袒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

 

 

西北师范大学传媒学院团委、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