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新闻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来源:传媒学院发布时间:2019-03-23浏览次数:1613

 根据《西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为了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现制定传媒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一)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在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查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重点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核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二、复试工作基本要求

 1.凡初试分数达到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且符合相关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参加复试的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为120%。

 3.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有调剂需求的专业)同时参加复试,按照复试规则统一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三、复试名单确定

 按学科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初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及《2019年西北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分数线》确定复试名单。调剂考生由学院确定名单,研究生院审核。

 四、复试资格、内容、形式、成绩和收费

(一)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是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完成,学院副书记为资格审查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负责对复试考生的身份、学历及其它信息等进行核实(考生报考信息以2018年11月11日前信息为准)。

 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提供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证入学时查验)等证件原件(有学位证书的考生还需提供学位证书),并向招生学院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学位证等证件复印件一份,以留存备查。

 对于教育部审核学历(或学籍)“无匹配”考生将予以严格审查,审查不通过不得录取。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往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均为打印件)。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http://www.chsi.com.cn/xlrz/index.jsp)。

 由他人代替参加复试或提供虚假证件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及学籍,并报送省级教育考试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二)复试内容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专业课笔试;综合情况面试(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考核等);外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三)复试形式

 1.戏剧与影视学专业课复试《影视制作理论与实践》,试题满分为100分,理论与实践各占50%。理论部分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间2小时;实践技能测试为上机操作和视频拍摄,考试时间2小时。

 2.艺术硕士(广播电视)专业课复试《影视制作理论与实践》,试题满分为100分,理论与实践各占50%。理论部分采取笔试方式,考试时间2小时;实践技能测试为上机操作和视频拍摄,考试时间2小时。

 3.面试包括综合情况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为100分。其中综合情况面试占70%,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30%。综合情况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思想政治水平。

 4.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生等)和在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加试,加试科目为《电视实务》和《传播学》,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科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为100分。

 5.跨学科报考的考生须在复试进行加试,加试科目与同等学力考生相同

(四)复试成绩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2.思想政治素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换算计入复试成绩。

 4.复试结束后学院公布复试成绩。

(五)复试收费

 复试的考生应交纳复试考试费。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收费标准,(笔试、加试、面试30元/门/生、外国语口语及听力测试费20元/生),合计80元(有加试科目140元)。复试考试费由学院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统一收取上缴财务,专款专用。

 五调剂复试

(一)调剂程序

 1.考生登陆研招网,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复试;

 2.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学院发出“同意待录取”通知,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二)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我校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调剂到学术学位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5.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六、体检

 凡是进入我校2019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环节的考生均需参加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和《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为3月22日、3月25日、3月27日、3月29日四天,4月1号补检请复试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

 七录取办法

(一)学院将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录取排序成绩换算办法

 录取排序成绩=初试成绩(政治成绩+外语成绩+业务课总成绩÷1.5)÷4×0.5+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0.5

 最终录取名单按录取排序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同等学力考生、跨专业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5.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考生,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


                                           传媒学院(新闻学院)

                                           2018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