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下午,传媒学院(新闻学院)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学习落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院党委委员、党支部书记、学生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党委书记符得团就《准则》和《条例》两项党内法规修订出台的过程和背景、基本原则和特点、作用范围和主要内容作了主题宣讲。他认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修订出台,就是要树立党章党规的权威,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准则》作为党内法规体系中基础性的法规,是“带电的高压线”,是党要管党的尺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依据,是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管党治党的重要举措。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用党纪约束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将有利于发挥好各级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所负的主体责任,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在各自的工作实践中,保证把纪律和各项党内法规执行到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维护《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的有力保障,为党内执纪监督提供了新的依据,凸显了中国共产党在从严治党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政治智慧。新修订的《条例》不仅实现了党纪与国法的有效衔接,明确列出“六大纪律”和“负面清单”,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首要位置,在总结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基础上,体现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政治理念,为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制度利器。我们每一位共产党人,包括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守住党纪“底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院长徐兆寿认为,自古以来,各大宗教中有严格的戒律,方能保持其信仰的纯洁性。中国儒家虽没有宗教那样严格的戒律,但也有通往道德的修养法则,如颜氏家训、朱子家训等。一个政党也一样,尤其是执政党。这是自古以来的通则。如果没有严格的“戒律”,不约束自己的行为,那么,这个政党也就离亡不远了。所以,这个《条例》与《准则》是我们党建党执政的不二法宝。
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王德祥认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规。新《准则》、新《条例》为广大党员干部提供了标杆和戒尺,标杆就是《准则》的正面引导,戒尺就是《条例》的反面警示。《准则》向全党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使全体党员干部的行为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严到位、管到头,真正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条例》紧扣“六大纪律”,开列“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让全体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为上明确界限,使纪律真正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党员不可逾越的行为底线。要长念“紧箍咒”,安装“安全阀”,筑起“防火墙”,禁碰“高压线”,真正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教工第三党支部书记、新闻系系主任石培龙说,“学习自律准则和处分条例,使我更加明白新的时代背景下对党员的具体要求,知道在日常生活中自己不应该干什么,今后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按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丶工作和生活。”
学生第二党支部书记张洋认为,“作为一名青年教师,将时刻牢记《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不触底线,不越红线,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永葆共产党员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