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学院学生安全责任书

来源:传媒学院发布时间:2014-04-25浏览次数:143

传媒学院学生安全责任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我院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加强我院学生的安全防火防盗意识,提高广大学生自我管理能力,维护学校的安定、稳定和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确保广大同学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教育部 公安部 第28号令)等有关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进一步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热得快、电暖气、电炉子、电饭煲、加热器、电热杯、电熨斗、电木梳、电吹风、电褥子、电水壶等电热设备及其它伪劣电器产品)和无3C认证的电器产品,禁止存放酒精炉、煤油炉、液化气炉、等违禁液、气加热器具。

2、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严禁在床板上下布置电线。在宿舍使用电器时,使用者本人必须在场;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3、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焚烧信件、纸张等使用明火行为。使用蚊香须摆放于安全处。

第二条  学生宿舍的安全防盗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必须提高警惕,做到安全防盗、人人有责。寝室成员外出时,须锁好衣柜、关窗锁门,做到人走灯灭;自己的物品要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要锁起来;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手机不要充电,钥匙不要乱放或随便交给其他人;睡觉时须插好门,关好窗,生活用品不要长时间留在水房,衣服晾干及时收回,发现形迹可疑的陌生人应提高警惕,仔细盘问,如有疑点应及时向学院汇报。

第三条  严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返回自己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

第四条  严禁在学生宿舍以现金或物品为赌注,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禁止在学生宿舍打麻将。

第五条  学生宿舍禁止存放任何管制刀具。

第六条  严禁学生到正规游泳场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七条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报学院、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出游不乘坐“三无”交通工具。严禁学生到尚未正式对外开放的野外景点游玩,严禁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第八条  学生外出或回家,严禁乘座无正常营运手续的黑车、包车。

第九条  学生因事、因病不能正常上课,须办理请假手续,事后必须销假。

第十条  严禁学生酗酒、寻衅滋事、斗殴、打群架。

第十一条  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社会法规,加强网络安全的信息保密工作,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严禁上黄色、非法、反动等网站,严禁观看、复制、传播淫秽音像制品和黄色书刊。

第十二条  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健康证等不卫生场所购买、食用食物。

第十三条  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注:本安全责任书一式贰份,学院、学生本人各执壹份。

  班级:

  学生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